体育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者:基础部发布时间:2024-09-02浏览次数:10

为全面贯彻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树立质量与安全并存的意识,确保每位学生在校的人生安全,尽量减小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 ,特制定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切实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技术要领、运动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体育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部门同意,不准私自调课。教师要做到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

3.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体质特异学生。

4.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辅导员、系领导和学校领导。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任课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基础部、教务处和学生处。以便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每学期对其上课所需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体育教师在课前要加强运动和活动器材的安全检查,布置和检查好场地器材,制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9.在运动队训练中,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要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学校医务室或医院救治,同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通知系领导或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