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馆安全、消防和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者:基础部发布时间:2024-09-02浏览次数:10

1.体育场馆管理人员、门卫、清洁卫生人员要根据岗位职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场馆安全、消防和卫生工作。

2.消防设施、水电设施、室内场馆配电、音控、仓库等房室、门窗要经常检查,已经损坏和有故障的要及时报修或更换;场馆各房室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不得另配。

3.工作人员要熟悉灭火装置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4.为安全和消防需要,禁止下列行为:占用疏散通道;在各类大型活动期间将安全出入口上锁;配电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在不明容电量情况下使用、加装大用量电器设备。

5.场馆活动结束工作人员要及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盗。节假日和夜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特别情况,除积极采取措施外,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6.禁止闲杂人员、陌生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入器材室、体质健康测试室等重地。对出入室内场馆不明人员需登记查询。

7.禁止一切车辆进入室内外体育场馆,场馆周边车辆要按指定点存放。

8.禁止攀(钻)越围栏、围墙、门窗进入场馆。

9.场馆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有机化学危险品、匕首等管制刀具进入。

10.各体育场馆管理员负责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制度规定,实施对场馆卫生的打扫、布置、监督和检查的权力。

11.卫生人员对各场馆包括附属房室及卫生间每日都要进行清扫,做好保洁工作,保持环境卫生。

12.逢大型活动时,要听从有关负责人调动,场馆内、主席台、看台等要彻底清扫、擦洗,保证无灰尘、无落叶、无污迹。卫生间等要定期喷药、灭蝇。

13.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向墙面和桌椅面踢球、传球和随意张贴、刻画涂写。

14.对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或损失,按其性质、情节、认识程度等不同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必要处分,造成重大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