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教材建设,保证教材选用和自编教材的质量,服务教学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作为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的领导、研究和咨询机构。
一、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材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我院教材管理的规章制度。
2.组织规划我院的教材建设和开展教材研究工作。
3.指导对国外原版教材的引进、使用、研究、评价等工作。
4.组织和指导学院各系(部)教材建设的评估工作。
5.组织院级自编教材的审查、立项和省级重点教材的申报工作。
6.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学院各系(部)教材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做好宏观管理和指导。
7.组织开展优秀校本教材的评选、教材工作经验的交流和推广等。
二、组织形式
1.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由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或教务处处长担任。其他委员由教学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各系(部)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及与教材建设和管理密切相关的其他部门负责人组成。
2.教材建设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学管理经验,作风正派、热心教材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实行聘任制,由学院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4.各系(部)可成立教材建设委员会分会具体组织和落实本系(部)的教材建设工作。
三、工作方式
1.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本学期教材建设工作,制定下学期教材建设工作计划。
2.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或委托系(部)教学建设委员会召开教材审稿会和评选会。
3.委员会定期组织全校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
4.委员会实行分工负责制,按其成员的专业特长分工负责检查和指导各系(部)教材建设工作。
5.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教务处教材科兼管,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经费
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的经费,每年由学院专项拨款中支出,经费使用需经主管教学的院长审批。委员会成员因教材活动出差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
五、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