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方针、教育理论,探讨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收集有关教学资料,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教研室的学术水平;
2.教研室的工作内容应包括:教学、师资培养、学习指导和教学法研究、专业建设、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
3.教研室工作计划经部主任批准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对工作计划要认真执行、落实,定期检查;
4.负责编制和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拟定教学实施方案,指导教师执行教学大纲;
5.教研室应加强各类教学文件、档案建设与常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研室工作计划与总结、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每学期任课教师名单及课程表、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进度表、教案、听课笔记、作业留批记录、试卷、试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成绩单等;
6.负责本教研室教学任务的落实,对本教研室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进行考察,有计划的培养教学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做好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7.制定课程教学规范,组织集体备课、互相听课和观摩教学等教学活动,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和学习情况。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教学经验,研讨提高教学质量的办法和措施,积极推动教学改革;
8.教研室要有浓厚的学术气氛,营造严谨治学的学风和教风,共同探讨,经常开展教学法研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教学、教研和科研任务;
9.遵守学院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部主任及教务处布置的工作任务,并及时向部主任及教务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0.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学水平与教学能力;
11.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数学课外活动与各项数学竞赛活动;
12.完成部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