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语文教研室工作职责

发布者:基础部发布时间:2019-11-26浏览次数:927

教研室主任在部领导下进行工作,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学教研、业务指导、业务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坚持语文教研室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本室贯彻执行,配合语文党小组,做好本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2.加强本教研室师德师风建设,注意培养教师间的相互团结、互相关心、互相护、互通情况、取长补短的意识和精神,及时反映和处理教师的有关意见和要求,使教研室成为良好的教学集体。

3.结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和学科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编写各课程教学大纲。

4.每学期初,组织本教研室全体教师认真研讨,制订工作计划,学期末总结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负责执行部下达的学期教学计划,并按教学任务,组织和协调好本教研室教师的课务落实工作。

5.审查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教学日志。检查教师的备课、讲课、辅导、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检查学生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学期末,审批教研室教师的试卷命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必要时组织统一阅卷,抽查试卷,掌握评分情况。

6.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活动,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组织教师进行听课、教学观摩以及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等活动。对本教研室所属课程和教材提出意见,根据实际需要,落实好学校、本部门下达的教材编写任务。

7.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提出配备、调入与调出本室人员的初步意见。推荐培训、进修教师人选。负责贯彻教师工作规范,定期核实所属人员的工作量,做好教学评估和鉴定工作。

8.发动本教研室教师组织、参与学生第二课堂、社团竞赛等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协助部开展素质文化节,进行人文素养等方面的讲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普通话。

9.听取学生反映,召开学生座谈会,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并加以研究,协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10.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