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基础部发布时间:2018-11-14浏览次数:919

各二级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18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苏财院〔2012〕55号)及各院部补充规定。

二、注意事项

为严肃纪律,规范考核,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一线教师的教学工作积极性,并结合2018年5月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2017年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结果抽检情况,现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1.考核结果必须严格按照总分排序认定考核结果。

2.教学基本建设与教学改革专项加分不得超过20分,主要为教学业务部门开展的项目、任务。其中,有关科研类项目必须与专业教学、课程教学、实践教学等紧密相关,且严格控制,此类加分不得超过6分。

3.学生评教成绩主要由教务处通过网上测评系统形成,二级院部若另行开展测评,可进行均分核算。任何部门和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整成绩,破坏考核纪律。

其它有关规定见《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苏财院〔2012〕55号)。

三、日程安排

(一)201915日前,由教务处向各院部提供教务管理系统全校学生网络评教成绩。

(二)2019110日前,各院部开展考核文件学习,并准备以下材料,由所在院部通报、公示后递交教务处121室:

1.《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登记表》12份(此表由隶属院部审核盖章后留存1份,报教务处1份);

2.《教学基本建设与教学改革专项加分申报认定表》12份(加分项目或奖项名称必须写全称和授予结构,此表由隶属院部审核盖章后留存1份,报教务处1份);

3.与加分申报认定表对应的证明材料11份(由隶属院部审核排序盖章后留存,若学校复核有异议,请提供此证明材料)。

4.《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12份(此表由隶属院部审核盖章后留存1份,报教务处1份),电子稿发至:jscyjwc@163.com

(三)2019115日前,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院部材料进行复核、反馈、发布和归档。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倩       联系电话:83858208

附件: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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