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发布者:基础部发布时间:2018-10-17浏览次数:512

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一、登陆方法

1.网址:http://10.192.201.86:8089/business/login.jsp

2.科技处网站-科研管理系统

3.智慧财院-科研系统

4.登录账户和密码:初始账号密码均为新工号。

二、科研管理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各教师第一次进入科研管理系统后须在权限开放截止时间前尽快打开个人资料栏目,完善个人基础数据信息(加*部分为必填项);

2.请填报人进行系统填报前,仔细阅读两份文件:2018版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2018版科研工作量核算与奖励资助办法。

3.201620172018年度取得的科研成果须进系统填报;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科研成果须进系统填报。填报工作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完成2016-2018年度科研成果的填报。

4.科研管理系统仅限填报归口科技处管理的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含在校刊《江苏财经》上刊出的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已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批示并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级别详细情况见2018版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管理系统里科研项目设置为两大类:纵向科研项目类和横向科研项目类。校级科研项目归口在纵向科研项目类进行填报)、科研成果奖等。

5.科研管理系统仅限填报具有有效排名的科研成果,关于科研成果的有效排名是指:论文、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校级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决策咨询报告排名前三;纵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获奖排名前六。关于各类科研成果的有效排名,详细情况见2018版科研工作量核算与奖励资助办法;

6.科研成果填报工作的具体负责人:科研成果第一成果人为我校的,则由第一成果人完成成果所有相关信息填报,参与人无须重复填报;科研成果第一成果人非我校的,则由有效排名最靠前的我校教师完成成果所有相关信息的填报,其他参与人不用重复填报;

7.所有填报的成果(已结项科研项目需提供清晰标注参与人的结项证书或验收报告)均须在系统里上传扫描件;二级院部科研秘书负责审核确认,如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属实或没有扫描件,一律予以退回,科技处对相应成果也不予认可。

8.有科研项目依托的成果,应先录入科研项目信息,并经审核通过后,再录入成果信息,然后再对成果选择依托的科研项目。无科研项目依托的成果,可直接录入。

9.校级科研项目编号按照给定的excel表中的录入,excel表见群共享文件。

10.填报过程中如果有疑问,请相关领导及科研秘书在财院科研管理群(871585269)交流,或者联系科技处王老师,联系电话:83858140